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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重点:加大力度推进垃圾污水治理

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7年工作要点》的通知,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,2017年要加大力度推进垃圾污水治理。农村垃圾治理方面,要完成北京等地验收,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省份进行验收,预计今年再验收6个省。结合验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。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促检查力度,组织第三方暗访,公布分省进度排名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百县示范。督促各地6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。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,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。农村污水治理方面,在山东召开全国农村改厕及污水治理工作会议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全面部署“十三五”农村黑水治理等工作。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百县示范,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,初步建立运营机制,带动一批省级示范县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技术标准。组织开展现状调查,指导各地做好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工作。加强工作培训。
 
以下为详细内容:
 
关于印发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7年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 
建村综函[2017]17号
 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(建委),北京市、天津市农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:
 
现将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7年工作要点》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的实际情况,安排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。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
 
2017年2月14日
 
附件
 
住房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7年工作要点
 
2017年村镇建设总的思路是,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、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、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提出的“狠抓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十项工程,促进城乡统筹发展”的总要求,加大力度推进垃圾污水治理、农村危房改造、传统村落保护、乡村规划管理等重点工作,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等其他工程,努力做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工作,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,加快条例修订、狠抓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,推动村镇建设工作开创新局面。
 
一、牵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
 
报经国务院同意,印发《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“十三五”规划》,明确“十三五”目标、约束性指标和重点任务。筹备召开第3次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,总结推广经验,部署“十三五”时期重点任务。公布第一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300个示范村并予以补助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检查机制。完成第4次全国农村人居环境调查。公布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白皮书。
 
二、农村垃圾治理
 
完成北京等地验收,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省份进行验收,预计今年再验收6个省。结合验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。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促检查力度,组织第三方暗访,公布分省进度排名并抄送省级人民政府。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百县示范。督促各地6月底前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并建立工作台账。启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,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。
 
三、农村污水治理
 
在山东召开全国农村改厕及污水治理工作会议,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全面部署“十三五”农村黑水治理等工作。深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百县示范,基本建成污水处理设施,初步建立运营机制,带动一批省级示范县。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技术标准。组织开展现状调查,指导各地做好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工作。加强工作培训。
 
四、农村危房改造
 
印发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,开展省级试点,全面推进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。在甘肃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,推广加固改造和质量安全管理经验,部署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工作。组织开展农房加固改造示范。组织编制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规划。会同财政部及时下达任务和资金计划,督促各地完成31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。以农房质量安全为重点,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。指导各地通过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协会等方式加强工匠管理和培训。开展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省级试点。推动农房建筑节能工作。研究出台农房租赁管理办法。
 
五、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
 
开展第五批中国传统村落预调查工作,启动濒危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行动。制定进一步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。开展传统村落保护监测,对保护不力的村落予以警示和退出。建设中国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,年内入馆100个村落。组织传统村落价值系列研究。筹备召开传统村落保护国际会议。拍摄《传统建筑的智慧》纪录片。开展传统民居挂牌保护工作。继续做好传统建筑解析与传承调查以及传统建造技术调查。编制传统民居保护修缮指南,印发《农家乐(民宿)建筑防火导则》。认定一批传统建筑名匠。组织保护工作培训。
 
六、农村规划建设和风貌提升
 
建立乡村规划督导制度,开展全国乡村规划编制和实施检查,通报检查结果。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,探索建立有效的农房风貌管理制度。继续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试点工作,大幅提升规划编制率和实用性。确定第三批田园建筑示范。开展第四批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推荐认定。继续开展美丽宜居乡镇、村庄示范。
 
七、特色小镇培育
 
召开特色小镇建设培训会议。认定第二批特色小镇。争取落实政策和资金支持。建设特色小镇、银行、企业的信息共享平台,建立特色小镇信息季报制度。印发小城镇规划建设指导意见。启动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工作。
 
八、绿色村庄、村庄亮化等工程
 
命名第二批绿色村庄。发布绿色村庄建设技术指南。印发村庄亮化指导意见,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,组织推动行政村在主要出入口、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公共照明设施。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农村饮水安全和村内道路硬化。召开相关工作培训会议。